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是基于教师发展阶段论为理论基础,对教师职业能力和水平进行的诊断性评价,评估依据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综合判断。教师所提交的材料是衡量教师水平的重要依据。
一、真正理解指标体系,合理举证
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的宗旨是发挥评估的引领作用,“以评促建”,以指标为牵引,帮助教师更好的专业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是由五个一级指标组成,每个指标相应有若干观察点,覆盖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其中,师德在当前实行一票否决制;量化的科研指标考察的是教师一定阶段内(通常是五年)专业成长教学研究的结果,需要教师完全自我举证;定性指标是教师教学能力和素养的积累,需要教师提供材料适当举证,以便评估专家更好的判断。
二、举证材料编排有序,方便检索
举证材料是由参加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教师依据指标观察点,提交的能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通常以指标为单元打包装好,外面应贴明或用粗笔写明院系和姓名,内部以指标为序,每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材料要相对独立,附上目录便于查阅,每个观测点对应的材料可单独整理成册,根据目录做好标签,并按顺序放置。
三、举证材料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教学水平评估是对教师一段时间内的专业发展结果的诊断性评估,其性质是终止性评估,参评教师所提供的材料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能支撑指标中观测点等级的代表性成果,切忌工作量材料的堆砌,有些无效材料,不但会增加专家的工作量,也有可能会降低自己的标准。因此,无效的材料尽量不要提供。
四、举证材料真实可追溯,时间有效
参评举证材料中教学类材料要真实体现参评课程的教学和教学过程,教学活动真实可以追溯;科学研究、教学研究成果材料以学校科研汇编登记为准(成果请提供原件,SCI、SSCI等论文没有原件的请提供检索证明);附加分细则里的竞赛成果以国家及江西省认可的为准,不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