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现决定开展2024年青年教师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近两年新进青年教师。
二、督导内容
1.教学准备:检查青年教师的备课情况,包括教案、课件等教学材料的准备情况。
2.课堂教学:对青年教师开展随堂听课,评价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堂互动等方面。
3.课后辅导与作业批改:了解青年教师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情况,评估其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关注程度。
4.教学效果:通过学生评价、课堂督导等方式,综合评价青年教师的教学效果。
三、任务安排
1.第一组:负责水利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
2.第二组:负责水土保持学院;
3.第三组:负责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4.第四组:负责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
5.第五组:负责外国语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
6.第六组: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
7.第七组:负责工商管理学院;
8.第八组:负责经济贸易学院。
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此次专项教学督导工作,要求以小组形式对每位青年教师进行至少1次随堂听课,对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需进行再次或多次跟踪指导,对承担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分课程进行多次督导;
2.教学督导员要严格按照督导内容,检查教师备课情况,记录教学情况,评价教学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教师沟通交流,填写督导报告。如遇突出问题,应及时向学院(部)分管教学的领导反馈,督促整改。
3. 教学督导员在完成本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督导工作后,以小组为单位提交专项督导报告(或小结)。
附件:2024年度青年教师督导对象分组安排表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