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看课管理办法》(南工教评字〔2024〕3号)和《南昌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南工教评字〔2024〕4号), 各教学单位需在本学期末报送相关材料和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送内容
1.本学期教学单位督导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1)及相关统计表(附件2)。
2.教学单位针对本学期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和校院二级教学督导员反映的问题,做出的整改措施与成效(附件3)。
二、 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将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之前送交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督导与监测科(行政楼217),电子稿发送:283698092@qq.com,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材料名称”。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82085418。
附件:1.2023-2024-2学院督导工作总结
2.2023-2024-2学院督导工作量统计表
3.2023-2024-2学院整改情况反馈汇总表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