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评价质量监控,强化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1学期课程考核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1学期所开出课程考核试卷
二、 检查时间
4月8日-4月9日
三、 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检查标准及内容
1.检查标准
《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22〕98号)、《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南工教字〔2022〕12号)、《南昌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2〕102号)
2.检查内容
试卷档案完整度、命题制卷的规范度、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规范度和准确度、过程性评价成绩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措施等。
五、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3月20日-4月1日)
各教学单位依据检查标准,对2023-2024-1学期所开课程考核试卷开展自查,形成本单位《2023-2024-1学期课程考核试卷自查报告》(附件1),并于4月3日17:00前提交至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1136908906@qq.com。
2.学校抽查(4月8—4月9日)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到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详见课程考核试卷专项检查安排表(附件2)。
六、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检查工作,成立试卷检查组,按照要求对所有课程试卷进行专项自查,并按时、规范提交所需资料。
2.学校将在检查结束后,就检查情况向各教学单位进行反馈。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内容制定改进措施,学校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人:陈海莲 邬文静
联系电话:0791-82085418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2023-2024-1学期课程考核试卷自查报告》
附件2: 课程考核试卷专项检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