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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南昌工程学院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关于开展第23届教学活动月"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4:34:27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第23届“教学活动月”实施方案》(南工发[2024]14号)、《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教学标兵”、“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南工发[2016]89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编在职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且高校教龄不少于三年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近两年无任何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2.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近两年来,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广泛好评。近2年在校级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有一次优秀。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及教学活动月的各项活动。

4.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跟踪本学科前沿,努力把学科的最新知识和发展动向融入教学之中。

5.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成绩显著。在近五年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校级前三名,省级前五名,国家级参与者)。

(2)主持完成校级教研课题研究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教研课题研究(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参与者)。

(3)参与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校级前三名,省级参与者)。

(4)参编出版教材。

(5)在E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研论文(第一作者)。

(6)参加教学活动月竞赛获一等奖(第一主持人或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提名推荐(2024311日前完成)

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向所在院(部)申请,各院(部)成立以学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委员会,按要求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给出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正式推荐候选人,每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

各院(部)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申报书》(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和《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交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17室,电话:0791-82085418,联系人:邬老师),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283698092@qq.com。

2.学校评审

(1)资格审查(2024年3月22日前完成)

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等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2)课堂调查(3月235月24日完成)

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各随机听取一堂参评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分,并随机发放部分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表,由听课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3)集中教学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展青年教学之星候选人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参评教师每人需准备一节观摩课),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组织专家、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对青年教学之星候选人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评比。

(4)综合评比

组织专家对候选人各环节的成绩进行综合测评,择优评选青年教学之星人选,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并予公布。

                                                教务处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3月1日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申报书

2.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报名汇总表

附件【附件2: 学院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1:青年教学之星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