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工作在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南工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校级教学督导员聘期考核情况,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督导员的续聘工作。
请2023年度聘期考核结果称职,年龄不超过70 周岁,且有意愿继续担任学校教学督导员的校级教学督导员,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附件1),于2月28日(周三)之前,将纸质稿报送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行政楼217),电子版发送至ddjc@nit.edu.cn。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