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是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提升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和指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看课管理办法》,特制定2024年度校级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 “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部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为抓手,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督导工作重点
1. 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指导。
2. 加强对教风、学风的检查,树立优良的教学和学风,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3. 做好对各学院(部)执行教学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稳步发展。
4. 坚持教学巡查,加强对教风的检查。对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仪表举止、教学规范等方面加强督导。
三、督导方式与内容
主要采用看课、听课和教学资料检查等三个方式,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校院分级督导。
1.看课
常态化开展日常看课。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组织校级督导员进行看课;各学院组织院级教学督导人员进行看课,实现课程全覆盖。
2.听课
采用“有点有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校级课堂教学督导,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和自身情况组织开展听课活动。
(1)针对性听课
①青年教师所授课程。对于学校近三年新进专职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教学资料的准备、课件的制作、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过程的管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等。
②参加各类评估的教师所授课程。对2024年参加校级各类评估的教师课程,根据申请,各学院统一上报,由校级督导团随机听课并进行评价。
③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外聘教师授课名单,对2024年各学院(部)聘请的外聘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督导听课,并进行等级评定。
④学生评价欠佳的课程。对学生评价欠佳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由2-3名校级督导组成员参加,客观评价,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改进意见。
⑤追踪听课。对2023年度个别教学问题多、学生反映大的教师,以及个别教学效果差的新进教师,进行跟踪督导听课。
(2)专项性听课
①青年教学之星评选。组织开展对青年教学之星参评人员的课堂听课、学生问卷调查、课堂展示活动。
②思政类课程课堂督导。对全校思政类课程进行专项督导听课,听课过程中重点关注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是否规范,基于思政课程课堂教学要求讲授知识、提出观点是否严谨、认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③外语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课堂督导。开展外籍教师课堂专项教学督导工作,重点关注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互动、学生听课率、教学质量评价和政治立场与价值取向的正确性等信息。
④研究生教学课堂督导。校级专项督导员对研究生教学课堂进行督导听课,听课过程中重点关注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互动、科研和教学的融合度及政治立场与价值取向的正确性等信息。
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督导。由2-3名校级督导组成检查小组,对毕业答辩工作开展检查,覆盖所有本科专业。
(3)实践课程听课
对全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开展集中检查听课,查看实验课教师、学生是否到位,教学内容是否有针对性,能力培养是否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等。
(4)随机听课
校级督导员在完成专项督导听课任务基础上,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采取随机抽查听课的方式,不提前打招呼“推门听课”。
3.教学资料检查
在学院全面开展教学资料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校级抽查。
(1)本科生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对学院教学资料归档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考核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资料和实践教学资料等,形成检查报告。
(2)研究生教学资料检查。对各学位点研究生的相关教学资料开展检查,形成检查小结。
四、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类别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督导听课 | 青年教学之星评选 | 3-6月 |
2 | 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课堂教学评价 | 春、秋季 | |
3 | 思政类课程课堂督导 | 3-6月,9-12月 | |
4 | 研究生教学督导 | 3-6月,9-12月 | |
5 | 外聘教师课堂督导 | 3-6月,9-12月 | |
6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督导 | 5-6月 | |
7 | 实践课程督导 | 3-6月,9-12月 | |
8 | 外语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课堂督导 | 10-12月 | |
9 | 追踪性听课 | 依具体情况安排 | |
10 | 青年教师专项督导 | 9月-12月 | |
11 | 督导看课 | 日常看课 | 全年 |
12 | 教学检查 | 研究生教学资料检查 | 11月 |
13 | 本科生教学资料检查 | 4月、10月 |
五、工作要求
2024年教学督导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加大督查力度、扩大督查范围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实施反馈与改进的闭环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1.教学督导员在看课、听课过程中,应加强对教风、学风的督查,须严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符合课堂教学规范,检查学生的出勤、听课状态及课堂纪律是否良好等,采取看、听课后及时向看、听课对象当面交流点评,校级督导员要及时在教学督导系统填写督导意见进行反馈,院级督导人员要填写相应检查记录,由学院汇总后及时报送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教学督导员在完成专项教学资料检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及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反馈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3.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对教学检查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制定和下发教师教学课堂问题负面清单。
4.相关学院需就教学督导员、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与成效报送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5.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学期末下发《课堂教学质量跟踪督查报告》。
6.各学院按照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督导工作计划和院级督导看课安排表,提交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备案。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