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工作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学督导员聘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南昌工程学院聘请的校级教学督导员(专、兼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学校《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薪酬发放标准调整方案》等文件为依据,按评估中心和个人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教学督导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两个档次,70分及以上为称职,70分以下为基本称职。
四、考核办法
1、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考核计分表》(见附件1),并提交督导员2023年个人工作总结到行政楼217 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箱:283698092@qq.com。此项工作于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
2、学校考核。由学校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督导与监测办公室组织考核,重点考查基本工作和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督导员(专职、兼职)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作为下一年续聘依据。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