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改革,加强对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监控力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项督导员开展对研究生课堂的教学督导,现将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 任务安排
1、 专项督导员:谢明祥、杨小品、胡银花、刘卫林
2、 督导对象:2022级研究生任课教师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课堂教学督导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3年1月6日,共计16周。
2、每位专项督导员本学期进行研究生课堂教学随堂听课不少于8学时。
3、要求督导员深入研究生课堂听课,在听课记录本上认真详细记录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检查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要求督导信息与评价判断客观、公正、科学。
4、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如发现比较突出的问题,督导员应及时与院(系、部)领导进行反馈和沟通。
5、本学期结束前及时提交听课记录本及听课小结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行政楼217)。
三、工作待遇
按学校督导工作量单独支付专项报酬。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