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各高校、各职业院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探索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理论和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以及当前教育督导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思考和建议。
二、参评人员范围
1.各级教学行政及教育督导部门的有关人员
2.专(兼)职督学
3.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4.校长及教师
三、有关要求
1.理论上有一定的深度,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论据确凿,结构严密,条理清晰,见解独特。
2.理论联系实际,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有一定得指导作用和交流参考价值。
3.坚持原创,不抄袭剽窃,不弄虚作假。
4.论文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左右。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须组织辖域内县(市、区)论文评选活动,并择优报送,总数不超过20篇;各高校、职业院校以校为单位报送5-10篇。
2.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编纂优秀论文汇篇,同时推荐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
3.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赵 讯,联系电话:0791--86765279,邮箱 jytdds@126.com;朱如波,联系电话:0791--86765276.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