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教学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落脚点。为了贯彻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规范和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延续常规检查工作。经协商,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课程考核试卷检查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开展课程相关检查实现全覆盖。
2.集体研判课程教学大纲几年来执行后的合理性、科学性;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将学校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运用关联,以及汲取学科专业的新知识、新内容;是否体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思想政治教育密切联系。
3.跨学院开设的课程是否取得一致性的意见。
4.检查、对比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的规范性,即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师备课教案、课程考核试卷、选用教材等之间内容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5.倡议学院公开展示教师教学资料,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参阅、评赏。
二、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以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检查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基本规范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编写格式是否符合学校统一规范,课程考核方式能否体现过程化考核要求,且便于执行。
2.对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检查教案格式是否规范(教学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研究讨论、作业布置、教学后记等要素),教学内容及教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针对教材内容进行提炼整合、有无创新和及时更新补充等)。
3.检查授课计划。检查本学期所开课程授课计划是否完备齐全,教学内容及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编写是否符合学校规范,审核签名程序是否规范。
4.检查课程考核试卷,鉴别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课程考核试卷——选用教材“四合一”目标一致性的体现,以及教学结果的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改进问题的设想。
5.课程考核试卷的检查按照学校以往规定执行。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以学院自查为主。教学大纲的检查按课程进行;通识教育和公共基础课程的检查按开课学院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按照专业进行,由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检查。
各学院在分管教学院长的组织下,按照教研室为单位全面进行自查,将本次教学检查作为本学期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查、互查,教研室检查、学院检查及教学资料展示和学校抽查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依据检查记录表(附件1),总结教学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成果进行提炼、整合,纳入2018版人才培养修订工作之中,促进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
检查记录表的填写要求:对于多位教师承担同一门课程教学,则以课程教学行政班级为单元进行填写。
课程考核试卷检查记录表按照以往规定执行。
四、检查工作安排
1.检查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27日,历时三周。
2.学校抽查的课程见附件表2,被抽查课程资料的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2)资料提交地点:行政楼116会议室;(3)授课计划由教务处提供;(4)课程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含课件)、教材、课程考核试卷等由学院提供。(5)在各学院提交的课程试卷中,随机抽查至少6门课程考核试卷的专项检查。
3.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学院自查以本科专业为单元编制检查报告,于2017年10月31日前递交,总结报告的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检查记录表留存学院存档、备查。
4.校检查组将形成综述报告供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并形成整改意见。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