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促进学风建设,增强教师职责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师评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工教字〔2022〕3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评学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参评人员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环节)的所有任课教师。
四、操作方法
1.打开学校网站主页,登录南昌工程学院信息门户;
2.登录成功后,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质量-教学考评”——“质量监控”——“教师评学”,点击“评价”,逐一选择,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提交。
五、评学要求及说明
1.评学流程(图片版)详见附件。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任课教师参与评学。
3.教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准确的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反映真实的学风状况。
4.评学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系统异常问题,请与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系,联系人:胡赛凤、喻朝朝,联系电话:82085793。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