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依据《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管理与监测办法》(南工发〔2023〕88号),学校开展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监测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做好各项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保证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10月8日)
10月8日始,各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附件1)。数据采集与填报实行“填报单位”与“审核单位”负责制(任务分解见附件2),其它相关单位协办。各单位下载《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附件3)和《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附件4)。依照往年上报的数据内容进行数据梳理和更新,对往年容易出错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并结合现有数据情况进行报表内容预填报工作。
第二阶段:数据填报(10月8日-10月22日)
1.基础表单填报上传
10月15日前,相关单位完成1-1、1-2、1-3、1-4-1、1-4-2、1-5-1、1-5-3、1-6、1-7-1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基础数据表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为了保证其他数据表格可以正常填报,基础数据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完成审核上传。
(1)10月8日前:先完成“表1-1学校概况”后,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与审核;
(2)10月10日前: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和“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的填报与审核;
(3)10月15日前: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的填报与审核。
2.其余表单填报(线下)
10月8日-10月15日,各单位参照2024年数据填报模版(附件5),提前做好数据表单线下填写工作,下载相应的EXCEL模板表格,在EXCEL电子表格中预填报。
3.其余表单上传(平台)
10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完成所有数据的填报。
第三阶段:数据审核(10月22日-10月30日)
10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完成所有数据的审核。提交《质量监控表》(附件6),并报送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评估办公室存档。
10月30日前,学校数据审核委员会完成数据终审,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上传教育部数据填报系统。
三、填报方式
请使用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https://udb.eqea.edu.cn,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在线填报,个人登录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按照工作进度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
2.数据填报任务分为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各单位按照各类数据的填报任务分工,做好日常工作中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数据的原始台账,做好数据支撑资料的建档留存,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的详实准确。
五、其他
1.为方便采集填报工作及时沟通,请数据填报员加入南工教学数据采集群(QQ群号:274163567)。填报指南、数据表模板等资料可在群文件中下载。
2.严格遵守数据指标统计时间要求。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时点:指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系人:胡赛凤、喻朝朝,联系电话:82085793。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2《任务分解表》
附件3《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附件4《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附件5采集模版
附件6《质量监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