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推进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改革,不断提高课程质量,经研究,决定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合格评估标准》(南工教字〔2023〕37号),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年5月-2025年6月。
二、评估对象
2023-2024-2学期和2024-2025-1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评估结果
根据课程自评和专家考核意见,确定各门课程评估结果。课程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估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公布。
四、评估流程
课程评估按照课程负责人自评、教研室初审、二级教学单位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终审的流程进行。
1.课程自评
各课程负责人依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合格评估标准》(附件1)开展自评,并填写《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评估自评表》(附件2),提交教研室。
2.教研室初审
课程所属教研室负责对课程进行评议,形成初步意见,并在《自评表》中签署意见。
3.二级教学单位审核
课程所属二级教学单位结合课程自评及教研室意见,可以采用检查资料、听课、课程负责人集中汇报等形式开展评审,得出审核意见。结果汇总表及工作总结按要求提交至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及时开展整改。
4.学校终审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组织专家集中审查全部课程的自评材料和学院评审意见。面向全校开设的通识平台课、学科平台课以及专业核心课作为重点审核对象。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将通过随堂听课、资料核查、课程负责人汇报等形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存在不合格指标的情况及时反馈所属二级教学单位,二级教学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
面向全校开设的通识平台课、学科平台课的课程负责人需在课程结束后,登录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系统(https://v222674.kypt.chaoxing.com/,账号密码为学习通账号与密码),严格按照课程合格评估标准的要求完成数据材料的填报与上传。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制订并提交课程评估工作计划,分两个学期评完所有课程,明确相关人
员工作内容和责任,有序推进课程评估各环节工作。
2.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课程教学与改革现状的自查自评工作,真正搞清薄弱环节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严格评估程序,严把质量关,存在不合格的情况要即时整改,确保课程评估达到预期目标。
3.各二级教学单位对参评课程填报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负责。参评课程上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4.2024年5月22日之前,各二级学院提交工作计划及《***学院所属平台课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邮箱pspg@nit.edu.cn。
5.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4年11月前提交《***学院2023-2024-2学期所开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4)。
6.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5年5月前提交2024-2025-1学期所开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及工作总结。
7.各二级教学单位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课程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六、其他事项
请各课程负责人、联络员等加入QQ群301941759课程评估群,未尽事宜将在群内公布。联系电话:82085793,联系人:胡赛凤、喻朝朝。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合格评估标准》(南工教字〔2023〕37号)
2.《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评估自评表》
3.《***学院所属平台课汇总表》
4.《***学院2023-2024-2学期所开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