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之窗
最新动态 我校召开2024年教学督导工作会 南昌工程学院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20:5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及时监测学校的课堂教学状态,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评教工作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2〕3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2024-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评教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6日,期间任何时间段,学生均可登录系统进行评教。

二、评教方法与流程

      1.打开学校网站主页--点击“信息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校系统;

      2.点击左下角“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点开“学生专区”图标,将鼠标移至“E:教学评价”,点击下拉列表中“01教学评价”--点击选择批次名称和评价课程类别:“理论课程评价”--点击“查询”按钮--进入评教界面,页面会显示本学期本班级所有理论课程的菜单;

       3.点击“评价”(蓝色字体),开始进行评教,一门课程评教完成后,点击页面的“提交”按钮即可;然后选择下一门课程进行评教,直到所有应评课程评教完,整个评教过程才结束,切勿少评、漏评或不评。学生如有其他评价与建议,可在页面下方的文本框中键入;

       4.本学期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班级学生,还需要进行实践评价。重复第二步的操作,选择评价课程类别的时候选择“实践课程评价”,其余操作步骤同上。

三、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价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7日00:00自动关闭,逾期将无法进行评教。

       2.请各班班主任、班干部认真组织宣传,务必要求所有学生自行登录网站进行评教,学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将不能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无法查询课表、无法选修下学期的通识任选课!

       3.未尽事宜请拨打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评估办公室电话:82085793,联系人:胡老师、喻老师。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