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激发专业办学活力,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22〕99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学校2024年拟招生的所有本科专业(见附件1)。
(2)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可不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标准
《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2)。
三、评估操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评估准备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协同教务处负责完成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及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平台的组建工作。
(二)数据及材料填报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
各教学单位登录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系统(https://v222674.kypt.chaoxing.com/;账号密码为学习通账号与密码),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完成数据材料填报与上传工作。上一轮省专业综合评价排名下降或持平的专业需提交分析报告(电子稿发pgb@nit.edu.cn,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15室。),包括对下降(持平)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给出专业建设和整改的具体措施。(涉及专业详见附件3)
(三)专家评审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评估专家根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得出评估结论。专家结合评估情况指出当前专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业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四)总结反馈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对各专业评估结果和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向各学院反馈。
四、其他
请各学院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联络员等加入QQ群303511505。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085793,联系人:胡赛凤、喻朝朝。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2024年拟招生的所有本科专业(含专业负责人)
2.《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建设标准》
3.上一轮省专业综合评价排名下降或持平专业一览表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