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办法》(南工发[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教师教学水平评估专家集中评审环节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材料准备及提交
1、准备材料:参加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的教师应按评估指标(见附件2)准备支撑材料(科研成果请提供原件,SCI、SSCI等论文没有原件的请提供检索证明),材料按指标观测点顺序排好,并作好自评,自评表(见附件3)放材料的最上面。
2、提交材料:评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215室,材料收交时间2022年3月11日截止。
二、评估具体安排
1、专家评审:评阅相关评估材料;进行评估答辩。其中,评估答辩时间为每人10分钟左右,即讲课6分钟左右,答辩4分钟左右。要求:(1)ppt讲课,内容为概述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素质等)的支撑、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方法与措施(教材、教学、考核、辅导、特色亮点等)、教师的科研与教研如何服务于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等情况。(2)回答专家提问。
2、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待定。
3、评分及结果:专家赋分报校办公会后公示评估结果。
三、其他事项
1、科研成果以科研处登记为准,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指标中的近五年指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附加分的成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算起。
2、请参评教师加入QQ群:320545719南工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评估期间有任何问题将在群内进行通知、答疑、讨论。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办法》南工发〔2021〕2号
附件2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理论教学评估指标
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