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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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校级教师教学水平评估专家集中评审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4:46:2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参评教师: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办法》(南工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校级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材料准备及提交

1、准备材料:参加校级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的教师应按评估指标准备支撑材料,材料按指标观测点顺序排好,并作好自评,自评表放材料的最上面。其中科研成果以科研处登记为准,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提交材料:评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215室,材料收交时间2021年3月10日截止

3、电子信息收集:请参评教师进入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 —— 点击“教师教学评估系统” —— 输入工号(初始密码与工号相同) (校外使用vpn登录) (登陆不了系统的近几年新入职的教师需点击“新老师注册”,填报注册信息,待审批通过后即可登录) —— 填写教师个人评估数据,完善个人数据信息,并及时修改登录密码。同时也可到评估中心官网下载南工小秘书,用手机浏览并可修改个人评估数据。

二、评估具体安排

    1、专家评审:评阅相关评估材料;进行评估答辩。其中,评估答辩时间为每人10分钟左右,即讲课6分钟左右,答辩4分钟左右。要求:(1)ppt讲课,内容为概述课程所属学科理论发展情况、课程与所属专业的联系、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与改革情况。(2)回答专家提问。

2、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待定。

3、评分及结果:专家赋分报校办公会后公示评估结果。

三、其他事项

请参评教师加入QQ群:320545719南工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评估期间有任何问题将在群内进行通知、答疑、讨论。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3月2日

 

 

附件1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办法》南工发〔2021〕2号

附件2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理论教学评估指标

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教学评估指标

附件4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理论教学)

附件5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实践教学)

 

 

附件【附件2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理论教学评估指标.docx】 附件【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办法》南工发〔2021〕2号.doc】 附件【附件4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理论教学).doc】 附件【附件5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实践教学).doc】 附件【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教学评估指标.docx